发布时间:2019-07-23 1195人看过
韦斯特泊里勋爵在肖诉古尔特案中说:“婚姻是文明社会的基础, 一个国家的法律和制度中对其国民至关重要的莫过于规定构成婚姻契约的方式和条件以及必要时解除婚姻契约的方式和条件的法律和基础。” 离婚作为婚姻关系中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组成方面, 不仅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而且涉及到子女的抚养, 亲属关系的变化等家庭和社会关系, 是各国婚姻家庭立法中重要的内容。 涉外婚姻, 泛指一切含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
发布时间:2019-07-23 1212人看过
对婚姻观念认识的差异直接导致国家间、地区间或国家与地区间法律对法定夫妻财产制作出不同的规定,使得涉外婚姻中的夫妻财产成为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不过,虽然对法定夫妻财产制有着不同的规定,但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还是十分尊重夫妻间对夫妻财产归属的约定的,都规定了夫妻对财产归属的约定的效力优于法定的效力。涉外婚姻的夫妻双方若婚前或婚后能对夫妻财产的归属有个书面协议,则可避免由于对异国法律规定的陌生而带来的不必要的纠葛。
发布时间:2019-07-23 1189人看过
涉外婚姻如何协议离婚?(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商一致的意见;(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五)当事人各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六)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七)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发布时间:2019-07-23 822人看过
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根据《民法通则》“依照本规章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利益”的规定,这种婚姻的实质要件,不得与我国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若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均是华侨,驻在国又允许外国使馆办理登记的,也可到我使馆办理结婚登记。
发布时间:2019-07-23 1134人看过
涉外结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或国际因素的婚姻,在形成这种法律关系的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是和外国相联系的。由于各国在涉外婚姻的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方面的规定各不相同,而且各国婚姻法又都有域外效力以及彼此都承认这种域外效力,因此,涉外婚姻法律冲突经常而又普遍的存在着。
发布时间:2019-07-23 888人看过
国际私法,是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西方一些国家,对民法和商法,传统上称这为私法。调整国际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便由此得名为国际私法。涉外因素大体有三种情况:(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的自然人或法人。(2)它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或其他标的。(3)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存在于外国。
发布时间:2019-07-23 1976人看过
罗海龙与黄健华、曾诗和经协商,达成买卖合同,由黄健华、曾诗和以260000元价格,向罗海龙购买剑麻加工机械制绳设备一整套生产线,黄健华、曾诗和先付120000元给罗海龙,余款140000元到2012年5月31日付清全部。罗海龙,黄健华、曾诗和及担保人钟丽燕均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协议签订后,黄健华、曾诗和支付了120000元,并运走了设备,但一直没有支付第二期货款。
发布时间:2019-07-23 2118人看过
2005年,黄某承包了徐某位于石棉县响水沟电站堰道工程,并顺利完工。而徐某却以各种理由一直拖欠黄某工程款。在黄某多次催讨下,徐某才向黄某出具了欠条并承诺尽快支付。但直至2012年8月24日黄某死亡时,徐某仍未支付其工程款。黄某的继承人黄父及其两个儿子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遂依法诉至石棉法院,要求被告徐某支付所欠黄某工程款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