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
我们已经培养出一批精通公司法律事务的强大律师团队,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精湛的执业技巧和众多的成功经验,为企业的发展壮大保驾护航,是企业可靠的法律智囊和管理智囊。我们专注于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并以高效、专业、尽职的特点闻名于业界,建立了广泛、持久、稳定的中高端公司客户群。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备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公司法律事务服务已成为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业务范围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变更;
投资、合资合同、各类其他合同、规章的起草、审查、修改;
企业重组、改制、增资、扩股;
股份制改组、上市;
股权转让、公司并购、分立;
资产托管;
尽职调查。
建筑房产
建筑工程房地产法律服务是我们的强项,在业界处于领先地位。
我们建筑工程房地产部由精通建筑工程房地产法律业务的资深律师组成,不少律师是业界的专家,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参与过许多国家级、省级重大工程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非常专业,非常出色。
我们累计已为超过100个大型建筑工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销售、收购、重组以及融资等提供法律服务,涉及金额过一千亿元人民币。
本所成功办理了众多省内、国内乃至国际上均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例如:广交会琶洲展馆工程项目,广州新电视塔建设项目、广州大学城、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广州亚运会场馆、亚运村、广州南沙区建设指挥部、广州地铁一号线项目、广州新三桥(鹤洞大桥、江湾大桥、解放大桥)、广州北环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公路、广州内环路、广深高速公路、中信广场、中诚广场、广州国际大厦(63层)、中华广场 、正佳广场、京光广场、财富广场、深圳贤成大厦、华景新城、新世界花园 、金沙洲居住新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项目、南沙临港石化基地、珠江电厂燃气(LNG)联合循环工程、广州LNG项目、沙角C电厂项目、丰田征地项目、南沙油库区码头、LNG电厂、BP合作项目、广州市西江引水工程等,这些都是投资巨大、影响深远的项目。这足以证明我们在建筑工程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具有非常强大的实力,拥有非常优秀的人才,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了辉煌的业绩,在业界具有极大的影响力。
我们在建筑工程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的业务范围包括:
担任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以及其他建筑工程房
地产投资企业、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建筑工程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顾问;
提供中国各地房地产及基建投资政策、法律意见;
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工程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草拟各种
文件,取得有关资质证书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权;
土地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收购、抵押及有关
权证办理;
基建项目立项及建设规划阶段法律服务,取得项目建议书批
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法律文件;
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法律服务;
项目融资法律服务;
为BOT、TOT等项目运作模式提供法律框架设计、法律建议和
准备法律文本;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权证办理,在建工程、项目资产转
让等法律服务;
房地产项目开发、转让、收购、并购、抵押等法律服务;
烂尾楼处置全程法律服务;
为楼宇按揭、房屋买卖、赠予、抵押、出租、继承等提供法
律服务;
代理各类建筑工程房地产诉讼、仲裁案件。
诉讼仲裁
我们在诉讼仲裁业务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成功办理了中国最大诉讼欺诈案、御景半岛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购房者告赢曾是中国首富的地产商)、 亚洲最大商城租赁合同纠纷案、 东南亚最大地下商城案(代理业主获赔1000万)、 全国首宗商品房双倍索赔案、羊城集团重组案(涉及资产几十亿元)、广东国投破产案、粤海集团资产重组案、广东省内六大银行重组科龙集团债务案等“爪哇海"海难索赔案(创我国对外人身索赔之最高记录)、“加勒比海精神”轮碰撞汕头码头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广东省最大的船舶碰撞码头案件)、美国一公司在大陆诉美国某大公司的跨国计算机软件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赔偿一千二百万美元,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知识产权案)、广东知识产权局成立以来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案件标的达到近六千万元人民币)、美国吉列Gillette公司“DURACELL”电池商标被侵权一案(在我国2004年“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颁奖典礼上,被评为“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等众多著名案例。
诉讼仲裁
民商事仲裁——我们有7位律师担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拥有谙熟国际仲裁的律师数十人。我们的律师熟悉各地主要仲裁委员会的情况,能使我们的客户获得关于具体纠纷和所在地区的具体知识。
刑事诉讼——我们刑事业务部是全国最大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之一,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实力强大,能够承办刑事领域的各类案件,特别在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贪污贿赂犯罪、走私犯罪、毒品犯罪等方面,办理了大量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行政诉讼——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和纠纷越来越多元。行政诉讼作为国家提供的纠纷化解机制,将发生在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行政纠纷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内。我们可以助您通过公平公正的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民商事诉讼——我们为您提供专业、快速、高效益、低成本的民商事诉讼法律服务。本部律师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娴熟涉及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税法等相关法律业务。
再审申诉——再审申诉业务是我们的法律业务之一。再审申诉业务部由一批具有丰富诉讼实践经验的律师精英和国内知名大学、研究机构的法律专家所组成。再审申诉专业律师崇尚团队合作的理念和文化,在明确专业分工的同时注重配合协作,充分发挥律师团队的整体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
担任法律顾问是我们传统业务之一,多年来已累计向国内外上千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客户合法合规经营及防范法律风险出谋划策,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经验。法律顾问部在服务过程中,通常由八名经办律师组成工作团队,充足的律师资源可以满足各类客户的需求。针对企业与项目的特殊情况,法律顾问团队还可以安排常驻工作律师以及定期值班工作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业务范围包括:
就业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
草拟、审查、修改内部规章制度,帮助委托方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为涉及的工商、税务、劳资、环保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参与磋商、谈判,草拟、审查、修改相关合作文件;
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函、建议函等;
为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其决策中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出具律师意见书;
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和仲裁,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书;
提供行业发展所需的法律、法规信息,国家政策信息;
协助公司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应委托方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金融证券
我们是国内最早从事金融和证券法律业务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之一,累计为数十家国内知名企业提供金融证券发行方面的服务,并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与监管机构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金融证券部多为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以熟悉金融证券市场的操作规则和程序流程、熟谙金融市场的风险和变化、注重实际效率为执业特色,并以卓著的诚信在业界中享有盛誉。截至目前,我们律师代表发行人或承销商参与众多股票和债券的公开发行业务,涉及家电、钢铁、电力、制药、宾馆、物流、食品、高科技等行业。
业务范围包括:
上市公司的发起、募集设立;
境内外发行上市、配股、收购、转让;
发行债券、银团贷款;
基金的设立、管理与运作;
融资租赁;
保险索赔、理赔;
清理不良资产。
知识产权
在知识产权方面,我们律师经办的案例不胜枚举,其中著名的案例有:电影《卧虎藏龙》音乐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美国一公司在大陆诉美国某大公司的跨国计算机软件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赔偿一千二百万美元,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知识产权案;广东知识产权局成立以来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案件标的达到近六千万元人民币;其中,美国吉列Gillette公司“DURACELL”电池商标被侵权一案,在我国2004年“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颁奖典礼上,被评为“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
业务范围
一、专利、商标、著作权及其它知识产权的取得及相关业务、许可和转让
1、代理商标的申请、异议、驳回、变更、续展以及相关的复审及诉讼
2、代理专利的申请、无效以及相关的复审及诉讼
3、代理软件、文学作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作品的著作权登记
4、设计知识产权许可方案,起草许可合同,代理专利与商标的许可合同备案
二、提供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1、设计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2、行政投诉
3、推进刑事案件
4、发送警告函
5、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6、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三、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分析及规避方案
1、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事务
2、商业秘密相关法律事务
3、 技术合同相关法律事务
4、知识产权尽职调查
5、 知识产权投资、融资法律事务
6、域名注册及争议解决
国际商事
我们自创所以来就为多家知名企业、跨国公司提供国际贸易法律服务。在多年发展历程中,始终注重完善涉外事务团队的发展与完善,提高涉外法律业务的处理效率和质量,并根据客户自身的特点和要求提供个性化的处理方案。为满足多元化国际业务的需要,我们还拥有一批精通各种外语及海事海商业务的资深律师,作为从事国际业务的骨干力量,至今已经成功办理众多业内具有影响力的海事海商案件。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合作的迅猛发展,以及跨国企业和集团企业的增加、扩大,我们涉外法律业务一直处于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
业务范围包括:
国际货物买卖;
国际投资、融资、信托;
国际商务仲裁;
跨国工程项目谈判、合同审查;
反倾销、反补贴;
投资移民事务业务;
国际物流业务(包括空运、陆运、海运、仓储和物流配送);
船只光租、期租、程租、包运合同;
船舶承包、经营、管理合同;
海运集装箱租赁、保管合同;
船舶、货物的留置、扣押、拍卖、海事保全、海事担保;
共同海损、单独海损;
港口作业纠纷。
海事海商
本所为国内外船东保赔协会、船务公司、保险公司等客户提供有关海事、海商及海上保险方面的法律服务,常年担任海事局、船务公司的法律顾问,拥有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业务范围如下:
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5、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航运、生产、作业或者船舶建造、修理、拆解或者港口作业、建设,造成水域污染、滩涂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6、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水产养殖物的赔偿纠纷案件。
7、航道中的沉船沉物及其残骸、废弃物,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临时或者永久性设施、装置不当,影响船舶航行,造成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8、船舶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进行航运、作业,或者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9、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和船舶物料、备品纠纷案件。
10、其他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二、海商合同纠纷案件
11、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远洋运输、含有海运区段的国际多式联运、沿海和内河运输,以及水水联运、水陆联运等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12、海上、通海水域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13、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件。
14、船舶的建造、买卖、修理、改建和拆解合同纠纷案件。
15、船舶抵押合同纠纷案件。
16、船舶租用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光船租赁(含租购)、定期租船、航次租船合同纠纷案件。
17、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18、沿海、通海水域的运输船舶的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19、渔船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20、船舶属具和海运集装箱租赁、保管合同纠纷案件。
21、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案件。
22、船舶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23、与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船舶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24、船舶物料、备品供应合同纠纷案件。
25、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6、海难救助、海上打捞合同纠纷案件。
27、拖航合同纠纷案件。
28、海上保险、保赔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水运货物保险、船舶保险、油污和其他保赔责任险、人身保险、海上设施保险、集装箱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
29、海上、通海水域运输联营合同纠纷案件。
30、与船舶营运有关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31、海事担保合同纠纷案件。
32、其他海商合同纠纷案件。
三、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
33、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港口的运输、作业(含捕捞作业)中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
34、港口作业纠纷案件。
35、共同海损纠纷案件。
36、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对大陆架的开发和利用(如海洋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水下工程、海洋科学考察等纠纷案件。
37、从事海上或者通海水域运输、渔业生产的船舶共有人之间的经营、收益、分配和财产分割纠纷案件。
38、船舶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抵押权、留置权和优先权的纠纷案件。
39、海运欺诈纠纷案件。
40、海事行政案件。
41、海事行政赔偿案件。
42、申请认定海事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
16、船舶租用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光船租赁(含租购)、定期租船、航次租船合同纠纷案件。
43、申请撤销海事仲裁裁决案件。
44、申请认定海上或者通海水域财产无主的案件。
45、申请无因管理海上、通海水域财产的案件。
46、申请因海事事故宣告死亡的案件。
47、海事请求保全案件,包括海事请求权人为保障其海事请求权的实现。在诉讼前申请扣押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物料及备品、船用燃油的案件,以及在诉讼前申请冻结、查封财产的案件。
48、因申请海事请求保全错误或者请求担保数额过高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49、海事强制令案件。
50、海事证据保全案件。
51、因错误申请海事强制令、海事证据保全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52、海事支付令案件。
53、海事公示催告案件。
54、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件。
55、海事债权登记、受偿案件。
56、与海事债权登记相关的确权诉讼案件。
57、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
四、海事执行案件
59、申请执行海事法院及其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就海事请求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案件。
60、海洋、通海水域行政主管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
61、依据一九五八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海事仲裁裁决的案件。
62、申请执行公证机关确认的与船舶和船舶营运有关的债权文书的案件。
63、依照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司法协助协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申请承认和协助执行外国法院裁决的海事海商案件。
清算破产
我们参与众多内资及外资企业的清算与破产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业、制造业和酒店业等,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2007年12月,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审,我们在全部入围机构管理人中以最高综合评分成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后第一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破产与清算业务团队的资质与业绩得到充分肯定。我们接受法院指定多次担任大型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的机构管理人,并安排一批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办理案件办理,受到各级部门与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业务范围包括:
担任企业、公司破产清算事务法律顾问;
担任破产债权人法律顾问;
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
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清算组对企业、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的委托进行清算;
接受内资及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委托进行自主清算。
刑事业务
刑事业务是我们的传统业务之一,每年办理数百宗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刑事业务经验。刑事业务部建立内部经验、技巧与资源分享机制,注重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与各级司法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在办案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履行辩护律师的法定职责。一批在广东省各高校从事刑法理论研究工作的优秀教师、学者也在我们担任兼职律师,辩护律师队伍具有优势明显的理论功底,熟悉司法部门办案程序,能够有效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业务范围包括: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担任公诉案件一、二审被告人辩护人;
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
担任自诉人的代理人;
为遭到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代理当事人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