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律师介绍公民可以自发举行游行吗?
发布时间:2021-12-29 1027人看过
任丘律师介绍公民可以自发举行游行吗?
[案例]
2005年4月,由于日本在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上的错误态度和错误行为,引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在中国北京、上海等地,先后发生了部分群众和学生自发举行的反日游行示威活动。在活动中,少数社会闲杂人员以游行示威为借口,公然进行打砸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请问公民可以自发举行游行示威活动吗?对活动中的打砸行为等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法律解析]
我国公民需经过申请,获得主管部门许可后方可进行游行示威活动。我国《宪法》赋子了公民游行示威权。按照法律规定,公民要举行游行示威活动,须提前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的时间及路线举行游行示威活动。来经公安机关批准,或者没有按照公安机关评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等进行的,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均属违法。游行示感要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在游行示威活动中出现了违反法律的行为,当事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条链接]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以下简称(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下列活动不署申请:
(一)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
(二)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