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任丘韩春艳律师!

任丘律师为你介绍收取定金后不履行合同,须双倍返还定金

发布时间:2020-11-13 1261人看过

任丘律师为你介绍收取定金后不履行合同,须双倍返还定金:
I案例I
某文化公司与作家乔某签订约稿协议,约定乔某于2009年11月10日之前写完一部书稿并交付给该文化公司,文化公司支付了4000元的定金。乔某写完稿件以后,由于自己联系了一家出版社出版该书,不想再把书稿交给文化公司出版。那么,这种情况下,乔某只需要将定金如数退还给文化公司就可以吗?
[法律解析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乔某作为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不想把稿件交给文化公司出版,须双倍返还定金。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上一篇:任丘律师为你介绍照相馆“如有遗失只赔胶卷费”合法吗?
↓下一篇:任丘律师介绍商品房已交付但没过户,发生火灾谁来负责
返回列表

任丘韩春艳律师

手机:15831870525
律师:韩春艳律师
邮箱:hcy8186@126.com
地址:任丘市中央公园1号楼6楼602室河北远通律师事务所

扫码关注微信

咨询法律问题

Copyright © 任丘韩春艳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冀ICP备案  技术支持:韩春艳律师        网站建设:微信381868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