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春艳律师代理雄安新区工厂贷款案件
发布时间:2019-12-25 2170人看过
韩春艳律师代理雄安新区工厂贷款案件:
原告xxx,雄安新区七间房乡梁沟人。
委托代理人韩春艳律师,河北远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xxx,女,雄安新区七间房乡梁沟人。被告XXXX厂,雄安新区梁沟村。
原告xxx与被告xxx,xxx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韩春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xxx,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x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xxx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50000,利息26000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共计676000元。
2、被告xxx厂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本院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8年5月2日,被告xxx向原告xxx借款人民币65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借款用途,借款到期后,被告至今为偿还借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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